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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首圣诗由网上圣诗班 (呼和浩特)录制
简介(一) (来源:《岁首到年终》)
主耶稣,我爱袮
My Jesus, I Love Thee
William R. Featherston, 1846 – 1873
若有人爱神,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。(林前8:3)
诫命中的第一和最大的,乃是要尽心、尽性、尽意爱神。我们都是蒙主深恩的人,我们都当爱神。世界上没有其它宗教像基督徒说爱神的。爱神,是基督教所独有的。
可是今天基督徒最大的软弱,是甚么呢?就是失去了爱主的心。启示录第二和第三章,列举末世教会的亏欠。其中一个亏欠,就是以弗所教会不爱主了。主说:「有一件事,我要责备你,就是你把起初的爱心离弃了。」今日有许多教会,和许多基督徒,不能发光,好象灯台已被挪去了一样。复兴工作最需要的,不是金钱,不是智能,不是口才,不是殷勤,也不是爱人。最需要的乃「爱主」二字,爱主乃是复兴的第一个条件。你可能难以想到,这首著名的圣诗,竟出自一个青少年的作品。作者 William R. Featherston 1846 年 7 月 23 日生于加拿大 Montreal。全家属 Montreal 卫理公会的教友。当他十六岁决志归主时,为了表达他对主耶稣的感恩之爱,就写了此诗。完稿后交给住在洛杉矶的姑妈,经姑妈鼓励,就公开出版。对其家族而言,当初之手稿已成为传家宝。
作曲者 Adoniram j. Gordon 是知名的布道家。1870 年无意间在伦敦诗集发现这首署名「无名氏」之诗,立刻被吸引,而配上曲调。1876 年此诗第一次出现在「浸信会崇拜诗歌集」。他也是慕廸的知己同工。
1 主耶稣,我爱祢,深知我属祢,世上诸乐趣,为祢全丢弃;
祢是我的救主,为我还罪债;若我曾爱救主,如今更亲爱。
2 主耶稣,我爱祢,因祢先爱我,为我十架钉死,赦我众罪过;
祢戴荆棘冠冕,受羞辱苦害;若我曾爱救主,如今更亲爱。
3 无论生死祸福,我必爱我主,当我一息尚存,仍要赞美主;
临终声虽微弱,仍向主示爱;若我曾爱救主,如今更亲爱。
*所有爱主的人,都有一个表记,就是顺服。── 约翰达秘
简介(二) (摘自:《荒漠甘泉 – 乐侣》)
主耶稣,我爱祢 (My Jesus, I Love Thee)
「把约瑟下在监里……但耶和华与约瑟同在……耶和华使他所作的尽都顺利。」创39:20-23
如果神应许我们因为事奉祂的缘故被下在监里的话,祂必与我们同在;这样监狱反成了世上最幸福的地方。约瑟知道这个。所以他在监狱里并不愤懑,并不沮丧,也并不反叛。如果他有一点点不甘心的表示,司狱也决不会这样信任他了。约瑟连一点自怜的心也没有。
让我们记住:甚么时候我们容让自怜的心进来,甚么时候我们就完了。约瑟把所有的事情欢欢喜喜地交托神,所以司狱把所有的事情文托约瑟。主耶稣阿,当我被囚在监里的时候,求祢叫我能信靠、能喜乐。求祢借着我在监狱里完成祢的工作。--选我已经学会了喜爱黑暗;因为处境越黑暗,主的脸越光明。--盖恩夫人(Madame Guyon)
保罗和西拉在狱中唱诗赞美神,监门自开,因而带领了禁卒全家信主。约瑟在狱中解梦,而后作埃及宰相,使全家免于饥荒。 苦难常是自己或他人祝福的前奏。
这首诗的作者费司通(William Ralph Featherston, 1842-1878)是加拿大人。 在他得救信主时,为了表示他对主的感恩和爱忱,写下了这首诗歌,当时他仅十六岁。他将原稿寄给姑母,经她鼓励后发表。 嗣后,圣诗的编辑曾去信向作者的姑母求证,她告知当年的手稿已为家族珍藏,当作传家宝。
一位圣公会的会督曾作以下的见证:
『有一位年轻著名的女伶,一次她在大城市中经过一门户半开的房屋时,看到门旁榻上躺着一个脸色苍白患病的少女,她心怀怜恤,就上前慰问她;想不到她反而被那病人慰勉。
那少女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,她对病痛的忍耐和对神的顺服,使她灵里得到满足。 在交谈下,女伶发现她自己所拥有的是暂时的,虚浮的,因此内心常感空虚和苦闷;而这个少女虽为疾病所缠,却从主得喜乐和平安。
那少女力劝女伶接受耶稣为她的救主,结果她竟然接纳了,而且生命也有了改变。 她意识到灵命与生活有关,而演艺生涯使她难以成为一个虔诚的基督徒,因此决定改行。
她父亲是戏院经理,而她又是众人羡慕的熠熠红星,她的离去会影响整个票房收入和营业。 父亲对她的请求竭力反对。 她深爱她父亲,也不愿弃之不顾,可是她更爱主。 最后她答应父亲作当晚的演出,那晚戏院满座,开幕后,她悄悄地走到台前,当掌声停止,灯光照在她美丽的脸上,她开始唱:「主耶稣我爱祢……」观众震惊而受感动。 从此她走出了舞台,她父亲在她的感化下,不久也信主。 父女同工,他们带领了很多人信主。』
高登(Adoniram Judson Gordon, 1826-1895)是美国浸信会的牧师。 1870年,他在伦敦一本圣诗集上看到这首诗歌,对原来的配曲不甚满意,经不断的祷告和默想,作了今日各诗集一致采用的曲谱。
在一长途的火车上,疲倦的旅客中,有一对年青的夫妇忽然唱起这首歌来,唱完四节,大家请他们再唱,继而有人唱和,最后全车旅客都齐声同唱而忘却了旅途的劳顿。
中英文圣诗集参考
英文歌名 My Jesus, I Love Thee
颂主新歌 341
颂主新歌(中英双语) 345
教会圣诗 333
生命圣诗 301
新圣诗 20
欢欣赞美 79
圣徒诗集 225
圣诗 352
恩颂圣歌 327
世纪赞颂 95
颂主圣诗 400
赞美诗(新编) 254
青年圣歌I 44
注:「欢欣赞美」诗集为英文版,原名是 Celebration Hymnal.
简介(三) (来源:《赞美诗(新编)史话》)
如今更爱主歌
My Jesus,I Love Thee
经文:“你们虽然没有见过他,却是爱他” (彼前 1:8)。
这首诗的作者费瑟斯通 (W.R.Featherstone,1846一 1873)是加拿大魁北克省蒙特利尔 (Montreal)前循道公会的信徒。他没有留下什么显赫的功绩,只留下这首诗,表达了一个普通信徒对主的热爱,纯朴的感情溢于言表。
《如今更爱主歌》首先道出了信徒之所以爱主,是因为他是属于主的,因而甘心情愿“离有罪之逸乐”(原诗直译应作“弃绝罪恶的愚昧”(Follies Of sin);有的汉译作“世上诸凡乐趣愿为你丢弃”,这不符原意)。所以,信徒应当坚贞不二,始终不逾,直到永恒。每节的最后一句,有的诗集译作“若我曾爱救主,如今更亲爱”,比较接近原意。 《新编》用的是《普天颂赞》旧版的译文。
费瑟斯通写这首诗的时候才16岁。有人认为是他重生得救时的感情抒怀。诗写好后由他的姑姑寄往英国,首先在英国一本赞美诗内隐名发表。他的美国朋友戈登牧师 (事略参阅第222首)发现后,自告奋勇为他谱曲,收入他所编的赞美诗集之内,才引起美国一些福音诗集的编辑注意,争相采用。现在几乎已成为每一本福音圣诗集所不可或缺的一首名歌。《新编》五线谱注明“选自多种诗本”,也可见它在我国流行之广了。
这首诗的调名为《戈登 (GORDON)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