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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首圣诗由网上圣诗班 (环球)录制
简介(一) (来源:《岁首到年终》)
拥戴歌
Crown Him With Many Crowns
Matthew Bridges, 1800-1894 and Godfrey Thring, 1823-1903
我又观看,见有一片白云,云上坐着一位好象人子,头上戴着金冠冕。(启14:14)
世人的王似乎有权有势,有福有乐,其实全是虚幻,和全是捕风。所罗门王在传道书2:1-11证明了这一切。耶稣在受难周第一天,乘荣进入耶路撒冷,应验旧约预言所说「你的王骑着驴驹来了」。从表面看来,这似乎是破裂的,平凡的,愚蠢的和软弱的。其实却是有权有势,又能给人真福真乐。请看众人所举的棕树叶,岂不是最破裂的叶子吗?众人铺在路上的旧衣服,岂不是最平凡的东西吗?祂所乘坐的驴驹,岂不是代表着软弱和愚昧么?世界上那里有一个大君王,骑着驴子去即位呢?况且不久祂被钉死,这岂不真是破裂平凡和软弱吗?
当英国女王以利沙伯在六十寿辰庆祝典礼中,肃然除下冠冕站立起来,与众人一同颂赞基督。拿破仑在加冕为王的仪式中,恭敬跪下,在主基督的十字架前仰望我主。此举清楚表明万王之王耶稣基督,到底超乎世上的君王元首更有权能。
这首「来拥戴主为王」的圣诗是由两位杰出的安立甘牧师合作完成的。他们两位都热切地要将心中的感动写出来,表达对万王之王的尊崇歌颂。Matthew Bridges 的版本系1851年完成,其有六节歌词。经过廿三年后,Godfrey Thring 加上自作的六节,共十二节刊印于其「Hymns and Sacred Lyrics」诗集内。现在所用的圣诗,其中第一、二和四节系Bridges写的,第三节乃Thring 的作品。
本诗的曲调作者为英国 Windsor 圣乔治教堂著名风琴师 George J. Elvey (1816-1893)。
1 来拥戴主为王!宝座上圣羔羊,听啊,歌声传遍天上,和声压倒群向!
我心儆醒同唱,颂主救恩浩荡,欢呼为我受死之主,千秋万岁无疆。
2 来拥戴主为王!主的慈爱无量,手足肋旁昔被创伤,今显何等辉煌;
荣美发出光芒,天使敬拜颂扬,谛视惊喜赞其超奇,奥秘不可测想。
3 来拥戴主为王!无比生命之王,击败阴间复活得胜,为救我免沉沦;
今来向祂歌颂,赞美我主宏恩,因祂为罪替我受死,为我带来永生。
*敬拜是一种生活的模型,是我们全人对神的反应。── 马得胜
简介(二) (摘自:《赞美诗(新编)史话》)
拥戴歌 (Crown Him with many crowns)
经文:“他头上戴着许多冠冕。。。”(启19:12)。
《拥戴歌》是一首雄壮、典雅的加冕赞歌,作者是英国圣公会牧师布里奇斯(M.Brides,1800-1894)。他在牛津大学毕业后即任牧职,兼任大学讲师,以诗文和历史论著闻名。1825年即出版他的长诗《耶路撒冷光复记》,1828年出版《君士坦丁大帝治下的罗马帝国》,1848年受牛津大学运动及纽曼的,转宗天主教;后半生移居加拿大魁北克城,从事著述。这首《拥戴歌》原在他的一本圣诗中发表,以后许多赞美诗都先后选入,但除第一节外,其它各节都有所删节或更改增补。现先按原诗各节介绍于下:这首诗是作者根据启示录第19章第12节“他头上戴着许多冠冕”,而用诗人的想象,联系到救主君王各方面的身份写出来的。每一节首句“快来拥戴为王”如直译应作“加冕于主头上”。原诗共六节,第一节以冠冕加于坐在宝座上的羔羊(启22:1)。“好乐传遍诸天,和声压倒群响”,乃是本着启示录第5章第12节所描写的天上颂赞“曾被杀的羔羊是配得权柄、丰富、智慧、能力、尊贵、荣耀、颂赞的”。
说起来也有点奇怪,原诗第二节是经文根据最多的一节,但除英国的《古今圣诗集》采用外,其它赞美诗集中,多略不用。兹将原诗第二节译于下:
加冕在主头上,道成人身之主,
不嫌童女腹中诞生,伯利恒城圣婴;
耶西之根结果,膀臂施展大能,
胜利红旗照耀万方,丰富慈爱永恒。
按童女怀孕生子,旧约早有预言。他是先祖雅各弥留之际所作颂歌中的“细罗”(“赐平安者”,戗9:10);“从耶西的本必发一条,从他根生的枝子必结果实”(赛11:1);又如那位牧人君王“必像大能者临到,他的膀臂必为他牚权”(赛40:10-11)。这些旧约经文,后期犹太人都认为是指着将来的弥赛亚,而基督教则认为是应验在我主耶稣基督身上,这位生在伯利恒城的圣婴是神的化身、弥赛亚的临格,同时又是一位真正原人。
原诗第三节即《新编》第39首的第二节:“加冕于主头上,圣洁至尊神子”,歌颂我主耶稣神性人性兼备,一方面他与太初之神同具“先在”之性(参约1:1,8:58;西1:15;腓2:6);另一方面,也成为人,“尘世千万忧伤,一切经他亲尝”,他凡事受过试探,与我们一样(参来4:15;腓2:7-8;赛53:4;路9:22)。
原诗第四节歌颂主是仁爱之君:
加冕于主头上,他是仁爱之君;
双手胁旁所受创伤,已成无比崇尊,
天上侍卫天使,亦觉奇妙莫名,
但愿俯身向下察看,赎罪奥妙功成。
神就是爱,耶稣是仁爱之君(约3:16,15:13)。对于神爱的完成,“天使也愿意详细察看”(彼前1:12)。有人认为只有《奇妙十架歌》(《新编第98首)的第三节,堪与此节并美:
试问众生曾否见过,忧愁慈爱和血并流?
愁爱可曾如此相接,荆棘可曾化作冕旒?
原诗第五节;加冕于和平之君(参赛9:6-7,52:7,26:3;诗72:7-8;启1:8,22:13)。
加冕于主头上,他是和平之君。
王杖挥动地极沾恩,大地止息战争。
赞美祈祷之声,人间四处可闻。
好花芬芳绕主伤痕,天国永无穷尽。
原诗第六节:加冕于万世之君。“他在万有之先,万有也靠他而立”(西1:16-17)。时间还未开始,他就是创主宰,有了时间之后,他却是永无穷尽,配受万世万民的赞美称颂:
加冕于主头上,他是万世之君!
宇宙万物皆主所造,时间在主手中;
崇高难以言喻,赞美万世相同,
救赎君王为我受死,颂主永无穷尽。
布里奇斯原以为是以上六顶冠冕可以概括我主尊荣,却没想到与他同时的人和在他以后的人却源源不断地为此作了补充。1880年英国圣公会思林牧师(G.Thring,1823-1903)在编辑赞美诗时首先提出:犹太教都是以“七”为完全、圣洁之数,至少应再增加第七节颂赞主为生命之王。因为生命乃约翰福音所强调的基督恩赐之一(约1:4,6:63,11:25)。
所以,《新编》第39首实际是结合两位作者所写的圣诗,取布里奇斯原诗的第三节,作为一、二、四节,加上思林的“独一生命之王”为第三节。
曲调乃英国作曲家埃尔维(G.J.Elvey,1816-1893)特为这首诗所谱的。调名《DIADEMATA》,即启示录第19章第12节希腊文用以指“冠冕”这个字。《拥戴歌》最初见于1868年所出版的《古今圣诗集》,此后每一版都登载了这首诗。
埃尔维是一位管风琴家、作曲家,从小就在坎特伯雷教堂唱诗班歌唱,后到英国皇家学院学习音乐,19岁就任圣乔治教堂的风琴师,直到他退休时,共47年。他于1840年得音乐博士学位,1871年被英王封为骑士。他写过许多教堂音乐,但赞美诗写的不多。他的宗教音乐作品,有很深刻的宗教感情。逝世后人们将他葬在他生前工作过的教堂院中。